判决书来了:再次给买二手车的敲个警钟
2019-11-06 

老中医有话说:

买家痛,车商快!苦练了这么多年的检测技术活,就是为了能让信任验车帮的汽车爱好者不蒙受损失,看到一次又一次的判决书,感觉还不如一个卖事故车的快活!

我想本案法官其实也很明白,原告就是买到了一台实实在在的事故二手车,毕竟被告与法院也没有推翻验车帮的鉴定结论,但最后却因为车商的“不知情”就可以逃脱责任,请问卖走私车的被抓了,可以说我不知道是走私车吗?看到原告的举证不但没有得到支持,反而还要承担败诉的费用,于情于理让人寒心,当然,有法可依,我也理解法官!

再高的检测标准也挡不住法制的漏洞!

二手车虽然作为一种特殊的非标品,但作为二手车经营者也是通过注册登记的专业运营机构啊,我想他对于车况肯定是知情,或者按照现有消法的规定,我想你永远不可能在市场上买到一台车商自己开出大事故的二手车吧!这个法律的漏洞应该如何堵上呢?

多么希望总理也能看到这份判决书!

过去三年,总理报告也多次提出“活跃二手车市场”就现行的政策法规恐怕是不能保护每一位二手车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我们作为第三方鉴定评估从业者也只能呼吁有关部门能关注二手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早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同时提醒大家在买二手车之前,一定要做“购前检测”,否则,下一个痛的人就是你!